議題探討

從中天新聞換照事件探討媒體與言論自由

前陣子中天新聞換照事件吵得沸沸揚揚,支持與反對者蜂擁而上。社群媒體與網路新聞上充斥著不同的聲音,身為掌握多元資訊的閱聽人,我們可以從這次事件中整理出什麼呢?

首先,讓我們簡單釐清一下本次事件的脈絡吧!

一、關於換照這件事情

根據《衛星廣播電視法》規定,電視執照每六年得更換一次,電視台須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申請檢查等相關動作,而後續會有外部諮詢委員會初審,接著是 NCC 委員進行複審。也就是說,時間一到,每家電視台都需要經過審核,通過了才可以順利換照,上述程序並非針對中天。

二、中天換照的爭議點

遠見雜誌提到: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,上一次 NCC 通過中天換照時,就已經保留執照的廢止權,當時 NCC 要求中天限時半年內須完成四項附加條件,內容如下:

  1. 定期辦理員工教育訓練
  2. 倫理委員會外部委員須包含性別平權、婦女權益、兒少保護、新聞自由、消費者保護等公民團體與專家學者
  3. 儘速補實一名專職專任編審人員
  4. 落實獨立審查人制度

繼 2014 年的換照結果,中天新聞可以說是處於留校察看的狀態,而其中最後一項附加條件遲遲未履行,被罰 50 萬,於 2019 年 7 月才設置獨立審查人制度。

除了類似遲交功課的行為,中天新聞在 2008 到 2014 年執照期效內,違反規則以及罰款金額為全國新聞台之冠,信賴度早已飽受眾人質疑。

三、新聞與言論自由的邊界

這次換照事件還有一項值得討論的地方,那就是如果中天新聞最後無法順利換照,又或者因為其他因素而無法營運下去,這樣算是侵犯言論自由的表現嗎?而我們又可以從哪些觀點來看待言論自由呢?

生長在台灣這個以民主自由為傲的國家,言論自由是受到憲法保障的,而新聞自由也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份,我們對於「自由」這個詞可能抱持著無拘無束,無須顧及他人等定義,但按照大法官在釋字 364 號的相關說明如下:

言論自由為民主憲政之基礎。廣播電視係人民表達思想與言論之重要媒體,可藉以反映公意強化民主,啟迪新知,促進文化、道德、經濟等各方面之發展,其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言論之自由,為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之範圍。惟廣播電視無遠弗屆,對於社會具有廣大而深遠之影響。故享有傳播之自由者,應基於自律觀念善盡其社會責任,不得有濫用自由情事。其有藉傳播媒體妨害善良風俗、破壞社會安寧、危害國家利益或侵害他人權利等情形者,國家自得依法予以限制。

從最後一段話我們可以看出,言論自由不是無限上綱的,若內容有破壞公共利益等風險(例如:傳播不實資訊給民眾),國家可以依法處分。

中天新聞播報的內容多次涉及「不實資訊」,這所謂的不實資訊並不是指看待事物的角度或是所持觀點的特殊性,而是播報錯誤的「客觀事實」,例如中天新聞在 2019 年 3 月 12 日提到的「貓熊可愛無攻擊性」這一項論述嚴重加強民眾對於貓熊的刻板印象。

個人認為媒體有各自的立場(例如政治傾向),針對同一事件所站的角度不盡相同,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,畢竟大多數媒體屬於民營媒體,而民營媒體背後的出資者往往是實力雄厚的財團,但「言論自由」與「散播客觀事實」這兩件事各自處在不同尺度,是無法利用同一個標準衡量的。護中天的觀眾拿著「言論自由已死」的口號來捍衛中天必須存在理由,邏輯上是不通的。

四、面對資訊爆炸與假新聞,我們可以做的是?

假新聞《21世紀公民的思辯課》這本書裡有提到,我們進入到了「後事實時代」:事實一點都不重要,自己感受到的才是重點。個人認為在這個網路世代,每個人平均一天負荷的資訊量過大,再加上需要適時的篩選出正確的資訊,從接收資訊到篩選,最後整理出自己的看法這項歷程十分耗能,而假新聞伺機行動,讓資訊處理變得更加困難,不免讓人對新資訊產生困惑與防衛,反而演變成相信自己的直覺最準確,媒體與新聞工作者在國人心中最終變成了財團與政治的發聲窗口,令人難以相信。

面對假新聞,甚至資訊戰,我們可以如何強化個人媒體試讀的能力呢?個人認為可以嘗試做到以下幾點:

  1. 閱讀多方資料:針對同一個議題,建議閱讀至少兩個媒體所呈現的內容。
  2. 留意資料出處與撰寫者。

接下來是關於我們如何整理資訊,特別是當自己要和他人講解時:

  1. 交代來龍去脈。
  2. 目前的爭議點,或是討論度集中的方向在哪裡。
  3. 自己的觀點或質疑。
  4. 不確定且有待查證的內容。

提升公民媒體識讀能力是大家的功課,也是必要的事。面對排山倒海的資訊,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多看且保持警覺,並做適時的溝通,永遠要對事物保持懷疑。

資料來源
影片

志祺七七

瑩真律師

文章與書籍

中天換照-遠見

中天換照-聯合新聞網

假新聞《21世紀公民的思辯課》

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